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
为做好新丰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待审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新丰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任务分解表》(新办发〔2012〕74号文)的要求做好相应的工作,根据测评标准,以及测评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的有关规定,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做好相关的材料收集、整理和提交工作。如果是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开展的工作,必须进行补缺补漏,确保我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待审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顺利完成。
二、待审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提交要求
1、时间范围:
待审材料提供的时间从2012年到2013年。由于有些工作具有延续性,为确保印证材料的完整性,应把之前的有关文件材料实施办法、活动类的材料等一并提交。
2、收集单位
新办发〔2012〕74号文列有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其它指定上报材料单位。
3、收集整理
各责任单位收集的材料主要由文字资料、图片和音像资料组成,材料之间相互印证。
(1)文字资料原则上以原件为主;除特殊原因外,可用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整洁,不得有黑边黑影模糊歪斜现象。
(2)图片材料须用A4纸彩色打印或冲洗照片,每页最多两张照片,排版居中打印,并附有相应的文字说明。说明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主题、背景、事由等基本要素;图片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3)音像材料要刻录成光碟,光碟表面及其包装盒须附相应内容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测评标准编号、时间、地点、人物、主题、背景、事由等要素。
(4)印证标识
对内容多且不能直观反映测评内容的文字材料,必须用红色水笔勾画出所印证的内容(段落、字句等),并将此页折起来;画线一律为直线,位于文字下方且不能压盖文字。
4、《待审材料提交表》《待审材料记录表》的填写
(1)对照测评标准,每一测评小项单独填写一份《待审材料提交表》和《待审材料记录表》(见附件1、2、及范本)。表中要有一段200—500字左右的结论性说明。属于数字类材料的,结论为相应数字,同时提供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并注明数据来源;属于文字类材料的,要根据每一条测评标准提供结论及相关情况说明,结论性说明要注重表述准确、内容充实、结构合理、详实简明,能充分说明问题。
(2)待审材料按年度测评内容、测评标准进行分类。按年限的时间顺序进行整理。例如以开展活动的测评内容、测评标准的,要有活动方案、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启动仪式、领导讲话、活动安排、活动图片、图像)、活动总结(经验材料、表彰决定)等。
三、格式要求
1、立件归档
(1)待审材料按照组件的要求立件归档,把同一测评标准的文件材料,原则上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依次排列,组成一盒。原始材料均须编号,编号格式如下:“Ш-1-1)-①”,其中,“Ш-1”代表测评内容序号;“Ш-1-1)-①”代表该测评内容中的第1个标准的第一份原始材料,如果该项标准有多份原始材料佐证,则按序编号为Ш-1-1)-①、Ш-1-1)-②…。各单位必须先用铅笔在材料首页左上角标注材料编号,最后由县“创文”办统一完成材料编号标签。
(2) 每一份印证材料都需要具有单位的盖章,所有新形成的材料、明电收的文件、OA系统收的文件(无印刷红色公章)等均需每份材料首页右上角处加盖公章。简而言之,就是每一份待审材料必须要有一个红色公章,如落款有红色公章,无需再在首页加盖公章了。
2、材料用纸
所有材料一律使用国标标准A4型复印纸 (除原件外),凡提供的文件材料字迹工整清晰,纸张干净整洁,无褶皱,不符合要求的应采用复印形式转化。纸质文件的文本格式必须符合公文格式要求。
3、字体字号
(1)待审材料必须使用规定字体、字号。除文件原件外,加工形成的文字材料总标题用宋体2号加黑。(1)一级标题(题名)用3号黑体;(2)二级标题(题名)用3号楷体;(3)三级标题、四级标题及正文用3号仿宋体;(4)数字、年月日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5)落款(署名)用3号仿宋体。
四、报送要求
1、各责任单位的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此通知要求和格式准备材料,务必在
2、为方便协调沟通,县“创文”办组建了QQ群号:272374418,请各单位资料联络员主动加入,并注明单位名称和材料联络员姓名。
3、各责任单位于
注:需要电子版的单位请到新丰县公众信息网(
公众信息网→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现跨越发展→专题报道→建设文明建设)或QQ群共享下载。
新丰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