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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丰县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3-01-08 09:10:41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新宣联〔20131


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根据新办发〔201252号文《关于印发<新丰县2012年度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精神文明建设列入了考核内容,现将具体的考核细则以表格形式予以印发。希认真总结工作,对照细则要求进行自评,自评分表格要签名盖章,并将9个具体考核项目涉及的印证材料复印件,于 1 15 日前 一同上报县文明办。

特此通知

 

 

中共新丰县委宣传部

2013 1 8

新丰县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自评表

 

考核

项目

所占

分值

自评分

考核

得分

精神文明建设 (一分)

0.2

有领导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0.3

开展本年度县级及县以上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

 

 

0.3

开展本年度县级及县以上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0.2

有工作(含创文)计划、总结

 

 

创建文明县城承担任务 (一分)

0.2

对照县创文《方案》和任务分解表要求罗列本单位任务,有分工落实方案

 

 

0.2

有创文信息联络员、完成一篇以上创文信息(含报刊杂志和电视报道)

 

 

0.2

有领导班子讨论创文工作记录

 

 

0.2

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了志愿服务活动

 

 

0.2

开展创文工作有特色活动,如道德讲堂、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等

 

 

镇(街)党(工)委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