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宣联〔2013〕1号
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根据新办发〔2012〕52号文《关于印发<新丰县2012年度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精神文明建设列入了考核内容,现将具体的考核细则以表格形式予以印发。希认真总结工作,对照细则要求进行自评,自评分表格要签名盖章,并将9个具体考核项目涉及的印证材料复印件,于
特此通知
中共新丰县委宣传部
新 丰 县 文 明 办
新丰县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自评表
考核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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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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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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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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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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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 (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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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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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领导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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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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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本年度县级及县以上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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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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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本年度县级及县以上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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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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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作(含创文)计划、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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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县城承担任务 (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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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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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县创文《方案》和任务分解表要求罗列本单位任务,有分工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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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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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创文信息联络员、完成一篇以上创文信息(含报刊杂志和电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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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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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领导班子讨论创文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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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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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了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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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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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文工作有特色活动,如道德讲堂、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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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党(工)委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