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3批193号)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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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30 1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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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93 |
X2GD202109180032 |
韶关市新丰县马头中学附近有多间化工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学校及周边环境空气污染严重,粉尘、气 味大,课室的地板桌椅经常布满灰黑尘,连在宿舍晾的衣服也不例外也都沾满灰尘,严重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望解决。 |
韶关市新丰县 |
大气 |
(一)关于“韶关市新丰县马头中学附近有多间化工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1、属实的是马头工业园内12家涂料生产企业和韶能新丰生物质发电公司确实位于马头中学附近。马头工业园用地红线距马头中学最近的直线距离为278米,最近的涂料生产企业(林和林产公司)与马头中学的直线距离为506米,韶能新丰生物质发电公司与马头中学最近的直线距离为520米,马头工业园内企业均符合环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韶能新丰生物质发电公司实际是以农作物桔杆、林业资源采伐及木材加工剩余物、林下草灌植物、城市绿化修剪枝桠材及其它废弃木质材料等生物质资源作为燃料(粤发改能新函[2016]270号),属于生物质能发电企业,并非群众反映的“垃圾焚烧发电厂”。 (二)关于“学校及周边环境空气污染严重,粉尘、气味大”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1、经走访马头中学师生及周边群众,反映近期确有可闻臭味,主要来自韶能新丰生物质发电公司。经核实,韶能新丰生物质发电公司由于原料供应链深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运输车辆来往受限,导致原料供应地大幅减少,生物质燃料构成发生较大变化(各地燃料热值相差较远,部分燃料含水率较高,部分燃料农林剩余物占比较少),造成锅炉炉膛内燃烧温度波动较大,导致烟气产生量波动较大,用来处理烟气的药剂某些时候会出现过量,然后在烟气处理催化剂的作用下产生一定臭气,通过烟囱排放出来。接到交办件后,我县生态环境部门于9月20日对韶能新丰生物质发电公司废气排放口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限值要求。9月21日,我县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韶能新丰生物质发电公司废气排放口的臭气浓度、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9月22日至23日,我县邀请专业团队利用无人机载大气移动监测系统对马头工业园开展VOCs、氨调查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韶能新丰生物质发电公司内部生产区域所有监测因子均比较平稳,且浓度较低,无明显异常波动情况。 2、经走访马头中学师生及周边群众,反映粉尘来源有几处:G105国道马头段产生的道路扬尘(马头工业园运输车辆来往导致)、马头工业园内道路(鑫马大道)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和园区内在建工地产生的施工扬尘。另经检查发现,马头工业园周边存在4家生物质原料破碎厂,主要为韶能新丰生物质发电公司提供经加工破碎后的生物质燃料。该4家企业均存在部分已破碎燃料露天堆放、运输车辆没有完全遮盖产生粉尘的问题。这些扬(粉)尘叠加在一起,对周边群众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经核实,马头工业园已投产的12家涂料企业中有9家列入广东省、韶关市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已于2021年6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并通过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组织的整治效果核实评审专家组验收;其余3家因投产不久,暂未列入挥发性有机物整治计划。上述12家涂料企业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可能会散发到周边环境。9月22日至23日,我县邀请专业团队利用无人机载大气移动监测系统对马头工业园开展VOCs、氨调查监测,监测结果显示12家涂料生产企业内部生产区域所有监测因子均比较平稳,且浓度较低,无明显异常波动情况。 4、收到交办件后,我县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马头工业园周边湖塘村、雅盖村、雅坑村、马头中学等敏感点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因子为VOCs、氨、臭气浓度、颗粒物)。9月22日监测结果显示:VOCs、氨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的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颗粒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要求。9月22日至23日,经专业团队利用无人机载大气移动监测系统,对马头中学开展大气VOCs、氨调查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所有监测因子均比较平稳,且浓度较低,无明显异常波动情况。 (三)关于“课室的地板桌椅经常布满灰黑尘,连在宿舍晾的衣服也不例外也都沾满灰尘,严重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经走访马头中学师生,大部分师生反映校园内、教室地板、桌椅和晾晒衣服的积尘轻微;但也有少部分马头中学师生反映校园内、教室地板、桌椅和晾晒衣服灰尘较大。马头中学校方反映新学期开学以来没有出现学生因受马头工业园废气、粉尘污染而影响身心健康的情况。经9月22日对马头中学环境空气监测,VOCs、氨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的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颗粒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一)针对马头工业园已投产企业: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切实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尚未完成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整治的涂料企业,限期2022年6月前完成整治。 (二)针对韶能新丰生物质发电公司:督促该公司加强入厂燃料的质控措施,去除杂质并严格控制燃料含水率,立行立改。同时尽快完成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投资约5440万元),通过投药智能化、自动化,彻底解决臭气扰民问题,实现烟气以较低浓度达标排放。截至2021年12月24日,升级改造项目#6机组已完成调试,计划1月底前完成#5号机组建设并调试,计划2022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各机组的改造,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5%。 (三)针对生物质原料破碎厂:督促4家企业完善厂内除尘降尘措施,燃料运输车辆必须用帆布覆盖严实,避免超载、抛洒,同时进一步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目前已完成。 (四)针对马头工业园在建企业:督促施工场地做好围蔽,加强施工管理,切实降低施工扬尘,减少对沿线村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五)针对道路扬尘: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加强园区道路的环境管理,落实运输车辆防尘措施,每天清扫路面、洒水降尘,减少道路扬尘对周边村民的影响。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共同加强G105国道马头段运输车辆管理,处罚超载、抛洒行为,减少国道的扬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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