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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3批25号)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30 16:08:20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5 X2GD202109280139 反映韶关市新丰县沙田镇叶屋村廖某在该村办大型猪场,用去水田50亩,还有山边的旱地、树林。破坏生态环境。现希望相关部门可以跟进处理。 韶关市新丰县 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经核实,华瑞养猪场分别于2017年11月9日、2017年12月6日,分两期向新丰县有关部门依法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备案文号分别为新国土资函[2017]122号和新国土资函[2017]136号,备案红线面积39.02亩(其中旱地5亩,有林地13.83亩,其他林地9.65亩,其他草地10.54亩)。
2020年1月2日,广东华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态农业建设(养猪场)项目取得广东省林业局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粤林地许准〔2020〕1号),面积4.5499公顷(68.2485亩)。2021年5月,沙田镇自然资源所巡查发现该猪场建设范围部分超出设施农用地备案线范围,至2021年10月1日,华瑞养猪场建设占地面积40.28亩(其中旱地8.79亩,有林地14.96亩,其他林地8.89亩,其他草地7.46亩)。县自然资源局将华瑞养猪场最新的建筑测绘红线与其围,县自然资源局责令其立即整改。2021年10月1日,新丰县沙田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对华瑞养猪场开展实地核查以及测绘工作,结果显示,截在2017年办理的设施农用地备案红线进行重叠分析,经核查,华瑞养猪场超出设施农用地备案线外的建设面积为15.78亩(其中旱地2.93亩,有林地7.29亩,其他林地3.72亩,其他草地1.64亩,村庄用地0.2亩)。经新丰县林业局林业资源管护大队调查核实,华瑞养猪场违法占用林地4.71亩,已于2021年12月17日对华瑞养猪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天下午,业主缴清罚款,已结案。2021年12月20日,新丰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向华瑞公司送达了《涉林项目建设用林指标申报材料提醒函》,指导、督促业主抓紧报送林地申请材料。
部分属实 (一)针对华瑞养猪场建设用地超出设施农用地备案线外的情况。县自然资源部门已于今年5月份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并发出《责令限期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通知》,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行为并尽快向有关部门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二)针对该养猪场完善林地使用手续情况。新丰县林业部门将积极与韶关市林业局沟通申请,争取使用林地指标,同时,指导企业完善林地审批材料,争取尽快完善林地使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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