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广东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2批133号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1-10-03 20:16:56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33 X2GD202109270298 反映云髻山自然保护区房地产开发触目惊心,一栋栋的别墅建在山谷山溪边,并引入大量的所谓“徽派”古建筑。 韶关市新丰县 生态 (一)关于“云髻山自然保护区房地产开发触目惊心,一栋栋别墅建在山谷山溪边”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1、经无人机航拍检查,云髻山自然保护区内没有房地产开发项目,云髻山自然保护区内山谷溪边也没有别墅。
2、不过检查历史影像发现,原位于云髻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曾存有3处“云髻山景区历史遗留废弃旅游设施”(共5幢废弃旅游接待设施,建于2003年之前),新丰县已于2019年3月至4月对其进行全部拆除清运并及时复绿,复绿现状成效良好。
(二)关于“引入大量的所谓‘徽派’古建筑”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经实地核查,所谓“微派”古建筑,实为“新丰县云髻山生态旅游开发项目”暨“云髻山景区”的旅游景观设施,建设地点位于云髻山自然保护区范围之外。经核实,“云髻山自然保护区”与“云髻山景区”不存在重叠范围。新丰县云髻山生态旅游开发项目拟投资约30亿元,计划按照4A级景区标准兴建,符合《新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并已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部分属实 (一)针对云髻山景区历史废弃旅游设施
2019年3月至4月,新丰县对“云髻山景区历史废弃旅游设施”进行全部拆除、清运,并完成复绿工作,目前复绿成效良好。
(二)针对云髻山景区“徽派”古建筑
为塑造新丰县生态旅游品牌,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新丰县对云髻山自然保护区周边的旅游开发项目开展专项用地整治工作,若发现云髻山景区建设项目存在违法情况,将立案查处,同时积极协助建设单位依法完善旅游开发项目相关手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