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8批298号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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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9 16: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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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298 |
D2GD202109230008 |
反映马头镇湖塘村105国道旁建筑材料破碎厂(新丰县源华液化气有限公司旁边),该厂产生很多粉尘,扬尘扰民非常严重,周边居民只能戴口罩生活,同时破碎冲洗造成污水横流。 |
韶关市新丰县 |
水,大气 |
(一)关于“马头镇湖塘村105国道旁建筑材料破碎厂(新丰县源华液化气有限公司旁边)”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1、经核实,港丰废木料加工厂位于新丰县马头镇湖塘村大坪尾G105国道旁,旁边是新丰县源华液化气有限公司。 2、经核实,港丰废木料加工厂主要是对农林废弃物、废旧木料家具进行加工破碎、销售,专为韶能集团新丰旭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供应发电所需的生物质燃料,并非群众反映的“建筑材料破碎厂”。 (二)关于“该厂产生很多粉尘,扬尘扰民非常严重,周边居民只能戴口罩生活”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1、经新丰县工作专班9月24日现场核查,港丰废木料加工厂虽然在破碎机上装有喷淋降尘设施,但是在物料装卸、运输车辆出入厂区时会产生一定扬尘。 2、经核实,港丰废木料加工厂一侧为G105国道,另外三面环山,周边无群众居住,距离最近的居民点直线距离约636米,产生的扬尘对群众影响有限。 3、经走访询问湖塘村及周边村庄村民,普遍反映没有因扬尘污染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况,而且目前新冠肺炎疫情有所缓解,日常生活基本不用戴口罩。 (三)关于“破碎冲洗造成污水横流”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1、经核实,港丰废木料加工厂主要生产工艺是对农林废弃物、废旧木料家具等进行物理破碎加工,生产过程不需要对物料进行冲洗,仅用少量水降尘,不产生废水。 2、经新丰县工作专班9月24日现场核查,未在港丰废木料加工厂周边发现污水排放情况。但是其厂区未建初期雨水收集池,雨天时雨水可能会将部分地面积尘带入排水沟。 |
部分属实 |
(一)完善除尘降尘措施。责令港丰废木料加工厂进一步完善除尘降尘措施,务必做好厂区道路、物料装卸时的洒水降尘,在运输车辆出入厂区时做好冲洗,道路运输时用帆布密闭、覆盖物料,避免出现物料抛洒现象,立行立改。 (二)完善雨污分流、初期雨水设施。责令港丰废木料加工厂完善厂风雨污分流设施并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2021年10月底完成。 (三)及时清理物料。督促港丰废木料加工厂将露天堆放的未加工物料及时清走,避免雨天时产生浸泡污水,五日内完成。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