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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6批93号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7 17:19:13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93 X2GD202109210065 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张田坑村江爱群的养猪场,没有做排污设施,污水直接排到新丰江,污染很大。最大的排污猪场,多次投诉,当地政府部门完全不作为,希望督察组查办。 韶关市新丰县 (一)关于“没有做排污设施,污水直接排到新丰江,污染很大”的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经核实,长龙养猪场配套建有沼气池300立方米、堆粪场200立方米、污水储存池150立方米、消纳林地620亩。经现场调查,在长龙养猪场及周边没有发现污水外排的迹象。经新丰县生态环境部门对其场外的沟渠取样监测,未发现水质异常情况。不过,长龙养猪场距离新丰江约1.4公里,采用传统的林地消纳模式,雨天时存在一定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另外,现场检查时,能在养猪场门口偶尔可闻到异味。
(二)关于“最大的排污猪场,多次投诉,当地政府部门完全不作为”的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属实的是确有村民投诉长龙养猪场违法排污问题。2021年3月11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新丰分局与张田坑村委会联合检查该村的养猪场(户)时,有村民过来投诉长龙养猪场在排放污水。现场检查人员获知情况后,立即到长龙养猪场检查,发现该猪场因废水收集池抽水泵损坏正在更换导致废水满溢,临时布了一条软管,将部分污水排至场内后山的排洪沟。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新丰分局经调查取证后,对长龙养猪场立案处罚,并责令其改正了违法行为。
“当地政府部门完全不作为”不属实。经查阅各渠道信访记录,2020年以来,新丰县相关部门没有收到关于长龙养猪场污染问题的信访投诉。新丰县今年以来不断加强养殖场(户)整治,加大了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力度。长龙养猪场因违法排污被行政处罚后,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新丰分局对其加大了检查频次,分别于今年3月15日、5月12日、8月7日开展现场检查,没有发现违法行为,指导其完善粪污综合利用设施。新丰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马头镇政府于今年7月9日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其做好栏舍等场地卫生及消毒工作,要求其升级改造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异位发酵床。
部分属实

一、长龙养猪场整改措施:一是逐步减栏,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清栏。二是建设异位发酵床设施,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异位发酵床未建成前不得复产。三是及时清理粪污,保持猪舍清洁。                      

二、长龙养猪场立行立改情况。该养猪场已提交整改方案,于9月26日将肉猪减栏至505头,并增加了猪舍清理频次,进一步减少猪舍臭味的产生。因近期猪肉价处于低位,该养猪场今年一直处于亏本状态,负责人认为经营难以为继,自行决定于2021年10月中旬清栏退出养殖,改为种植经济作物。新丰县相关部门向其明确,将来如果恢复养殖,必须对现有栏舍及粪污综合利用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做好栏舍清污分流,建设异位发酵床,未完成升级改造前不得恢复养殖。                       

三、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情况。群众接二连三投诉张田坑村养猪场,说明新丰县相关工作不够到位。新丰县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于2021年9月1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对辖区畜禽养猪场(户)再次全面大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同时于2021年9月21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新丰县马头镇张田坑村猪场问题检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马头镇张田坑村猪场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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