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2批17号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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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3 16: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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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7 |
X2GD202109170181 |
投诉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张田坑村环境污染问题。有人把猪场建在村里的聚集居住地附近二百米处,村民发现猪场周边的水沟经常流出有猪屎猪尿并直接排到大路旁的沟渠流入丰江河里,臭气熏天,长期对猪场周边的村民造成生活的困扰,村干部不作为,望解决。 |
韶关市新丰县 |
水 |
(一)关于“有人把猪场建在村里的聚集居住地附近二百米处”的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问题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长龙养殖场位于马头镇张田坑村长龙地段,猪舍与张田坑村居民点最近直线距离约150米;其他4家养殖户与居民点距离均不超过100米。 (二)关于“发现猪场周边的水沟经常流出有猪屎猪尿并直接排到大路旁的沟渠流入丰江河里,臭气熏天,长期对猪场周边的村民造成生活的困扰”的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1、长龙养殖场情况:经现场调查,在该养殖场及周边没有发现污水外排的迹象,但在养殖场门口偶有可闻异味。长龙养殖场距离新丰江约1.4公里,新丰县生态环境部门对长龙养殖场外沟渠取样监测,未发现水质异常。 2、其他养殖户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在4家养殖户周边没有发现污水外排的迹象,但各养殖户附近均有可闻异味。另经测量,江月海、刘东生、江先佳、刘顺泉养殖户距离新丰江分别为800米、750米、400米、750米,除江月海养殖户外,其余3家养殖户均无固定的消纳地,存在一定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三)关于“村干部不作为”的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经核,张田坑村干部通过自查发现和村委会收到村民反映村庄附近猪场偶有异味的情况,村干部到实地了解相关情况后,多次到村庄附近养猪场做工作,劝导养殖户清栏退养,但部分养殖户表示养猪是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继续养殖的意愿较强,清栏退出意愿不强。因此,村干部在村养殖场问题上有所作为,但村干部劝导猪场养殖户效果不明显。此外,张田坑村主任根据村民反映情况,向市生态环境局新丰分局报告了江月海养殖户(当时名为刘少龙养猪场)违法排放污水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新丰分局于3月11日到现场调查取证,对江月海养殖户(刘少龙养猪场)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了违法行为。 |
部分 属实 |
针对交办案件群众反映的问题,新丰县组织相关养殖场(户)立行立改,并研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整改要求如下: (一)针对长龙养殖场:一是逐步减栏,今年11月底前完成清栏。二是建设异位发酵床设施,今年12月底前完成,异位发酵床未建成前不得复产。三是及时清理粪污,保持猪舍清洁。 (二)针对4家养殖户:鉴于距离村庄太近,难以将臭气整改达标,4家养殖户均表示自愿清栏退出养殖。根据各自存栏情况,刘东生、刘顺泉两家养殖户自愿立即清栏;江先佳养殖户存栏较多,自愿在10月1日前完成清栏;江月海养殖户现有60多只哺乳期仔猪,自愿在11月1日前完成清栏。 (三)立行立改情况:一是长龙养殖场立行立改情况,该养殖场已提交整改方案,已于9月22日减栏至820头,并增加了猪舍清理频次,进一步减少猪粪臭味的产生。因近期猪价处于低位周期,该养殖场处于亏本状态,负责人认为经营难以为继,自行决定于今年10月中旬清栏后不再养殖。二是养殖户立行立改情况,9月20日,刘东生、刘顺泉两户养殖户已对存栏猪只清栏完毕,清理了污水作有机肥与种植综合利用,对猪舍搞好了卫生与消毒。三是关于村干部不作为立行立改情况,马头镇纪委已对6名张田坑村村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村干部加强巡查,发现畜牧养殖环境污染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报告。四是县级立行立改情况,新丰县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由县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9月1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大排查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对辖区畜禽养殖场(户)再次全面大排查,对发现的存在问题立行立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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