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
职责调整
一、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再保留军官转业安置股。
二、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承担公务员管理相关职责(含组织实施公务员工资福利政策、公务员工资统发审核等职责),不再保留公务员办公室。
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工资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工资福利股的主要职责调整为:组织指导全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和离休费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内设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办公室、就业促进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职称改革办公室)、社保基金管理监督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信息: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0号人力资源市场8楼
邮箱:sgxfrsj@163.com
邮政编码:511120
办公室联系人:陈 宇
办公电话:0751-2268392
传真:0751-2268151
新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51-225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