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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3-10-11 15:48:20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县“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负责县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四)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五)统筹协调县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指导各镇(街)、各部门网上政务应用和建设。

(六)贯彻执行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及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七)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八)统筹全县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县级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安全。

(九)监管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党群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二)规划建设股。负责起草全县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订“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规划、年度建设任务及计划,制定政务信息化相关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政务信息化和“数字政府”需求,汇总和编制县级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管理“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平台建设运维资金,负责县级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采购管理。评估县级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效果。开展电子政务标准备案工作。

(三)政务数据股。组织落实县级基础政务系统、政务云平台和网络建设标准。组织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开展项目测试、验收管理、使用移交等工作。统筹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和云平台资源管理。组织协调推进政务等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等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建立政务数据采集交换、开放共享、开发利用等相关制度规范,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问题。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管理,组织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县级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指导各镇(街)、各部门网上政务建设和应用。

(四)政务管理股。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调整工作,建立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关开展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起草全县政务服务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定政务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规范。拟定政务服务监督工作制度和规范,监督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评估、考核全县政务服务质量。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制度,协调监督检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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