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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4-06-03 14:40:39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修正)》(财政部令第81号)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21修订)》(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9号)、《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韶府办发函〔2021〕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此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1.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环节管控。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容缺挂网制度、在合理范围内控制工程造价、合理设置政府投资项目的暂列项目和估算金额、严格管理造价变更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相关规定和说明。

  2.加强项目变更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本部分阐述了工程变更的定义和分类、工程变更的程序、工程变更审批规定和实施条件、工程变更责任、变更后的结算审核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3.加快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进度。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容缺”办理工程结算和审核应按相关程序办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根据项目管理规范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支付进度、通过建立评审会商机制解决争议、提高项目评审审结率。

  4.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力度,强化事后监督和决算审查结果应用。对竣工后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决算审查程序及在建工程转固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5.其他,主要对《实施意见》内容作了补充说明。

  三、重要意义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快项目建设,提升项目质量的关键环节;有利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环节管控,有利于加强项目管理和工程变更管控,有利于加快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进度,同时,使政府投资可管可控,从而达到提高政府财政资金有效配置的目的,本《实施意见》对优化评审流程、提高财政资金的有效配置以及提升财政评审效率均有重要意义。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梁娟,0751-2296468

  点击查看相关文件:新府规〔2024〕2号 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