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彬带队到县水务局督查督办代表建议落实情况
新丰县鲁古河水库供水及新丰县第三水厂建设工程是由县水务局承办的县十四届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因鲁古河水库水功能由农业水源调整为饮用水源需省政府审批,致使该工程的推进较为缓慢,一直处于项目前期阶段。为推动项目落实,6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国彬带队到县水务局进行代表建议督查督办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并与县水务局领导班子进行座谈交流。
李国彬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积极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争取尽快落实鲁古河水库水功能调整的审批;二要提高工作的前瞻性,抓紧完成签署第三水厂与鲁古河水库电站的供水协议,及早理顺工程建设的关键问题;三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力争工程在2017年底动工建设,早日完成县人大代表建议的承办工作。
据了解,近期,新丰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完善《新丰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制度、召开代表建议联席会、制定代表建议督办计划等,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