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目标,扎实推进新丰县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新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要求,现将我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别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等,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审议法治建设有关文件,并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部署。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名义印发了《新丰县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新丰县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立8个专项工作小组,连续71天密集调度,累计排查近54余万人次、12余万辆车次,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全力应对1例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通过大数据等手段,追踪并集中隔离密切接触者118人,有效地防止疫情蔓延,实现了疫情“零扩散”、病例“零死亡”、医护人员“零感染”。随着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坚持“人物地”同防,做到可知可控、精准防控;建立了日测1000人份的核酸实验室,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实现全覆盖,首批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2.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制定了《新丰县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版)》。对全县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及设立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基本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逐项进行梳理,确定本级事权。制定并印发《新丰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系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3.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推进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截至2020年底,我县县级保留的各类职权事项共6121项,其中行政许可271项,行政处罚4644项,行政强制210项,行政征收15项,行政给付48项,行政检查386项,行政确认52项,行政奖励44项,行政裁决6项,其他445项。公布了《新丰县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县级行政管理职权目录(第一批)》,本批调整的县级行政职权共79项,其中依法授权由乡镇(街道)实施的县级行政职权10项,委托由乡镇(街道)实施的县级行政职权69项。
4.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马上办好”“行政许可一审一核”服务举措,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进一步压缩流程、简化程序。全县实现“马上办”服务模式在实体、网络两个办事大厅全覆盖;普通企业新设立登记从受理到出照,平均耗时不到15分钟;全县市场主体增至1.4万户。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社会信用监管,推进信用信息部门间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建立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推进联合惩戒。
5.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建成,部门审批事项加快进驻,“一窗”受理率上升至93.19%。构建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已建成1个县级综合服务大厅,4个分厅,7个镇级服务中心,157个村级公共服务站,实现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一体化。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了审批全过程公开、电子化留痕、超时预警,绩效监察可追可溯;通过“数据网上行”实现“群众少跑路”,我县93.65%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征收)实现网上可办,93.71%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便民利民、应受尽受原则,畅通行政复议的渠道,积极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2020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件。二是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深化“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完善了镇、村综治中心建设,整合行政资源、公共服务资源、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逐步构建起“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三是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发动村(社区)法律顾问根据驻村实际情况,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参与群众矛盾纠纷调解,以案释法,依法服众,化解矛盾纠纷。
(三)持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制定印发《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二是强化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查文件145件。三是健全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工业类和文(农)旅类 项目的投资承诺、土地出让、履约保证等方面设置量化指标,同时增加项目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防范合同风险。四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范畴由原先单一的承办案件,逐步拓展到政府工作各方面,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室和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组织批次851人次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新证申领和换证共340人。二是组织开展部门执法监管大排查。组织有关部门到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重点执法单位,调研执法、监督和管理等情况,重点在执法程序、执法范围、适用法律等方面给予指导。三是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完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程序规范,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45件、县政协提案66件,推动人大监督事项、政协协商议政成果落地落实。加大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部门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加强政务公开,制定完善县级、镇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指导各镇(街)、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六)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一是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通过实地查看、社会公众评议和现场评议,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总结评价,进一步压实普法主体责任,促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法典》为核心,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基本法为基础,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了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质。
(七)持续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进行专题法治学习、组织学法培训并参加考试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一些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有待加强,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行政监督问责力度不够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1年,我县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督促各单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进一步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力度,推动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这“三项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规范化。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程序,不断推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督促各单位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法律顾问制度。拓展法律顾问的参与广度,明确法律顾问发挥作用的领域。确立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