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变更新时期精准扶贫重点帮扶村的公示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开展新时期精准扶贫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扶办[2015]164号)》,按省、市要求,新时期精准扶贫重点帮扶村,申报相对贫困户低于20户的行政村不列入精准扶贫重点帮扶村,经核查,我县梅坑镇徐坑村申报相对贫困村低于20户,因此按省、市要求,变更为丰城街道城西村为新时期精准扶贫重点帮扶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新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3月24日—3月30日
联系电话:0751-2254265
新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