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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妇幼保健院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3-30 09:42:44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丰县妇幼保健院已委托广州市汇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新丰县妇幼保健院升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丰县妇幼保健院

建设地点:新丰县城东门路北侧(即原新丰县委党校)

项目性质:迁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新丰县城东门路北侧(即原新丰县委党校)新建门急诊与保健楼、住院楼等,总建筑面积为25060平方米,拟设150张床位。主要功能房为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医技科室等功能用房,同时还建设连廊、人防地下室及地下车库,以及道路、停车、绿化、堆晒、医疗废物与日常垃圾存放用地。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暴雨地表径流等;②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尾气和装修废气等;③噪声: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④固废: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②废气:主要为备用发电机尾气、污水处理站臭气。③噪声:主要为公用工程、医疗设备等设备噪声。④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区域,尽可能减少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施工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随意抛弃。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将施工期环境影响降到最小。

2、运营期

废水:项目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采用三级生化处理加消毒的工艺,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新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新丰江。

废气:备用发电机尾选用节油型号,使用含硫较低的轻质柴油为燃料,尾气经内置烟管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合理布局,并密封加盖,减少臭气排放。

噪声:公用工程、医疗设备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暂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根据报告书的分析评价,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和妥善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后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在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对所在区域水、气、生态等环境质量带来的变化不大,可以保障环境功能区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10日内向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若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营运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新丰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韶关市新丰县东门路10号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1-2254527

环评单位:广州汇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0-87571353

电子邮箱:1821179603@qq.com

 

 

新丰县妇幼保健院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