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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市委提级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4-10-15 15:20:59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8日至12月22日,市委第三提级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7日,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市委提级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三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根本要求,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第三提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市委提级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工作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政法委十三届市委第二轮提级巡察反馈意见四、文号及签发人。上报公文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常务副书记兼任,具体牵头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多次召开委务会(扩大)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分析,统一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分解细化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扎实做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明确整改目标,压实主体责任。针对市委第三提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县委政法委端正态度,第一时间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逐条剖析原因,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方面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坚决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及时研究制定提级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市委提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市委提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抓好整改工作。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全程跟进落实。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委务会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及时分析研判,并对整改工作提要求、作部署,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截至目前,市委第三提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并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16项。在整改过程中,加大了对镇(街)平安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的督导检查,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剖析同类问题、隐性问题、深层次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症结。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坚持发挥整改对政法工作的推动作用,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着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做到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个性问题点上整改、共性问题面上整改、突出问题全方位整改,并举一反三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

  二、明确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推动整改落实

  (一)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委务会第一议题学习,进一步强化了政法委全体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建立《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暂行制度》和《新丰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分析研判例会制度(试行)》等制度,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来信来访流程及分析研判进行了明确。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召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分析研判例会,组织政法各单位定期对涉法涉诉信访件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分析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措施,促进我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四是严格落实交办、转办、督办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登记台账。目前相关台账资料已完善归档,回龙镇被评为广东省信访工作示范镇。

  (2)针对“落实政治要件闭环机制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安排专人跟进“第一议题”贯彻落实意见的落实情况并完善工作台账。2024年以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6次,收到的上级领导批示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二是完善分流交办、督办、跟踪问效等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向分管领导反馈政治要件落实情况,分管领导不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目前相关政治要件已全部跟进落实,并记录在账,形成“工作闭环”,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针对“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县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明确了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相应职责。二是完善学习计划。结合县委政法委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委政法委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2024年以来,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充分发挥了领导班子成员“关键少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全学准、学深学透。三是加强自我监督。中心组成员在集体学习中紧紧围绕学习主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进行重点发言和学习交流,并做好笔记,提高学习效果,主要领导定期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记录本进行检查。四是开展提醒谈话。通过对相关责任人员的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理论学习工作高质量开展。

  2.在落实“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不够到位,“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4)针对“推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综治中心建设的通知》,采用周通报、月例会的形式,压实镇(街)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快镇(街)综治中心提档升级,目前各镇(街)已全面完成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督导检查,通过对镇(街)综治中心全覆盖督导检查,各镇(街)规范设置了意见(举报、投诉)箱、咨询电话、公共卫生间,规范摆放了有关政策法规等宣传资料,进一步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规范日常管理。三是结合“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梅坑镇“粤平安”综治工作台省级试点工作,于2024年1月和5月先后承办了全省“粤平安”综治工作台试点韶关片区调研座谈会和韶关市“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综治中心工作综合效能,得到省委政法委领导和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5)针对“指导基层综治中心落实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不够到位,镇、村服务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镇(街)各相关单位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具体职责。目前各镇(街)已制定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正按计划开展排查筛查、分析研判、疏导干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等各项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二是创新活动方式。县委平安办根据工作实际组建起19人的县级心理服务团队,各镇(街)结合实际成立本地心理服务团队,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力量,联合开展心理健康宣教活动和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干预等工作。截至目前,各镇(街)各职能部门通过现场宣传、接访、“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和热线电话等方式,开展心理健康宣教活动90余场次,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水平。三是强化督导检查。4月中下旬对各镇(街)平安建设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并将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

  (6)针对“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和‘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网格设置,将我县网格从原有的421个优化至217个,并按要求配备专、兼职网格员439名,形成更为科学、合理的网格布局,网格员配置也更加合理。二是加强网格员管理,将网格员使用“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情况与网格活跃度提升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全县网格活跃度提升。截至目前,我县网格员活跃度100%,录入网格事件15540宗,办结15384宗,办结率99%,网格事件录入数位居全市前列;流转4568宗,工单流转率为29%,远高于市要求2%的水平。三是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梅坑镇作为“粤平安”综治工作台省级试点,按照要求陆续建立了《首席接访员》《专家引流》《群众点单》等工作机制,为试点工作提供充足的制度支撑。四是进行提醒谈话。通过对相关责任人员的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和“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工作高质量开展。

  (7)针对“风险隐患联动排查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关于严格执行维稳形势研判分析例会制度的通知》,修订完善了新丰县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月召开社会稳定形势研判分析例会对我县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通过统筹协调,集中研判,解决了一批信访问题。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截至目前,各镇(街)各部门均有序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未发现瞒报、漏报、敷衍了事现象。三是做好各类风险隐患台账登记管理工作。2024年以来,共开展16轮风险隐患排查并落实化解工作。

  3.在“落实政法工作职责任务存在短板”方面

  (8)针对“落实执法监督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建立《新丰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通过按季度对执法监督情况进行通报,促进县政法各单位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完善执法监督计划。根据政法单位的执法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全年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及时掌握政法单位执法工作情况。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常态化召开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执法监督工作,分析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9)针对“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研究。在委务会(扩大)会议和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进一步加深了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理解。二是推动落地落实。县委政法委主动向市委政法委报告了全面从严治党、政法队伍建设、落实政治要件等工作情况,县政法各单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县委政法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按季度定期督促提醒政法各单位严格履行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政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四是进行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做好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相关工作。

  (10)针对“对政治轮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研究部署。将队伍建设(政治轮训)工作列入委务会和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议题,在委务会和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学习了《韶关市政法队伍政治轮训暂行规定(试行)》和《新丰县政法队伍政治轮训暂行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对2024年政治轮训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县委政法委结合“平安新丰大家谈”和依法行政培训制定了政治轮训计划,政法各单位也结合实际对本单位的政治轮训工作作出部署。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截至目前,县委政法委按照政治轮训工作计划举办了3期专题培训,县政法各单位“一把手”带头上课,300余人次参与;政法各单位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内容对本单位的政法干警各进行了1期(县检察院2期)专题培训,200余人次参加,进一步提高了政法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11)针对“推进政法委员述职工作滞后,委员述职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在委务会(扩大)会议和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指导县委政法委员和镇(街)政法委员严格按照《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述职制度》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职责任务规定》要求撰写述职报告。二是开展述职工作。召开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听取县委政法委员和镇(街)政法委员2023年度述职报告,进一步掌握政法委员的履职情况,切实强化了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了政法委员述职工作正常化、规范化。

  (12)针对“执行《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落实<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通知》要求,派出4人次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掌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开展民主生活会情况和领导班子队伍情况。二是明确材料报送要求并督促政法各单位及时报送民主生活会整套材料到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备案。三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把关相关台账资料。

  4.在“统筹推进‘智格工程’建设工作不够有力”方面

  (13)针对“机构定位模糊,职责不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职责。印发《关于调整新丰县“智格工程”领导小组部分成员的通知》《新丰县进一步加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智格工程”试点的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县智格办的工作内容、职责范围,确保发挥好县智格办统筹协调作用。二是成立机构并实体化运作。成立新丰县综治事务中心,由县委编办核定机构编制方案,核定公益一类事业编制6名,将县智格办工作职责和人员划转县综治事务中心,同时明确了县综治事务中心的职责是负责我县综合网格管理工作和网络安全防护,网格化数据的收集、整理、融合、分析,负责平安新丰、法治新丰建设的信息网络技术支撑工作,开展信息安全预警、综合研判以及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涉网应急响应及紧急处置工作,负责我县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重要平台和政法信息网基础通信网络的技术支撑、运维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益法律服务及法治宣传等工作。

  (14)针对“对‘智格工程’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研究部署。将县智格办工作纳入委务会研究事项,专题研究部署“智格工程”工作,明确“智格工程”工作方向。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县智格办定期向县委政法委报告工作计划、年中小结、年终总结等情况,县委政法委对“智格工程”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指导意见建议,推动“智格工程”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进行提醒谈话。通过对相关责任人员的提醒谈话,压实相关人员责任,推动“智格工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5)针对“内部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规范管理。制定印发《新丰县“智格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方案》《新丰县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新丰县智格办内部职责分工》等系列文件并严格执行,推动智格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目前已开展了2期智格工作培训,13名专职网格员的能力素质得到较大提升。三是进行提醒谈话。通过对相关责任人员的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智格工程”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16)针对“开展智格工作不扎实,成效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统筹谋划。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科学合理制定《2024年智格办工作计划》,推动“智格工程”在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等方面发挥好支撑作用。二是探索平台对接。积极与省、市“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专班对接沟通,并在省“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片区调研会上与省专班进行了专题讨论,通过积极对接,“粤平安”综治工作台1.0版本顺利上线,目前已录入事件200余宗,下发任务14次,基本达成平台首次上线的适配工作任务要求,下一步将继续配合好省工作组,推动各项功能逐步完善,提升“粤平安”综治工作台效能。

  5.在“落实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方面

  (17)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不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研究。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委务会第一议题进行学习研究,不断增强做好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调整县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法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其他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做好研究部署。召开委务会对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坚决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18)针对“‘三审三校’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信息公开审批制度》,统一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平安新丰公众号信息发布的采、编、发工作流程。二是进行提醒谈话。通过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确保不再出现错漏。

  (二)对“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19)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列入第一议题学习。截至目前,多次召开委务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重新调整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分管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合力。三是加强研究部署,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截至目前,我委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廉政教育6场次,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和廉洁意识,2024年以来我委没有发生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情况。

  (20)针对“对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第一议题、主题党日活动、党纪学习教育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将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抓在日常,召开县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辅导报告会,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县廉政教育基地,以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有效提高了我县政法干警的党性意识。三是落实谈心谈话机制。领导班子结合廉政谈话工作要求,从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等方面开展谈话,及时、全面掌握干部职工动态,将干部职工存在的思想性、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领导主体责任。政法各单位在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报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在会上作出工作部署,压紧压实政法各单位“一把手”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召开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县纪委监委领导现场授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警示政法干警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进行提醒谈话。通过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了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的意识。

  2.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四风’问题仍有存在”方面

  (22)针对“借用其他单位公务车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相关要求,及时将借用车辆退还给借出单位。二是严格执行车辆借用相关规定,明确今后因工作需要借用车辆实行一事一借,在事情完结后及时将借用的车辆还给借出单位。三是通过对相关责任人员的提醒谈话压实工作责任,避免不按规定借用车辆的事件再次发生。

  3.在“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方面

  (2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了《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报废等程序进行了明确。二是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将没有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的固定资产补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及时将今年报废的固定资产录入资产管理系统。三是加强核对检查。定期将会计账与资产实物核对盘点,对新购置资产当月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对已达到报废年限及已损坏资产及时进行报废,收到财政部门批复后立即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确保账实相符。经核查,单位的会计账与资产账一致。四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业务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4)针对“会计科目设置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及时调整和完善会计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确保科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操作程序。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

  (25)针对“执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业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采购审批流程。二是严格贯彻落实。认真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中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办公室不定期对采购流程进行检查。经核查,没有出现采购人和验收人重合的现象,实现了经办与验收相互分离、相互监督。三是加强学习培训。选派采购人员参加县有关部门组织的采购业务培训,开展采购业务培训后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6)针对“采购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业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采购审批流程和验收流程。二是加强采购管理。严格落实采购管理内控制度,严控验收时间以及验收步骤,规范物资采购流程,杜绝物资采购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等情况发生。2024年的采购项目均按要求进行,没有出现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等情况。三是进行提醒谈话。通过对相关责任人员的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其工作责任,促进采购工作合理合规合法进行,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4.在“担当作为不足,作风建设不严”方面

  (27)针对“推动法学会建设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县法学会工作列入委务会研究事项,研究部署县法学会工作。二是及时制定新丰县法学会章程,对会员大会、代表大会、理事会、会员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三是2023年12月召开县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组织架构。四是严格会员审查。对拟纳入县法学会会员的人员及时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等部门意见,保持法学会会员队伍的纯洁性。五是组织法学会会员开展调研、学习活动。2024年以来,结合平安新丰、法治新丰建设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2次法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同时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并完成1份高质量调研报告。

  (28)针对“专项行动工作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行动开展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二是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成效。严格审核正在进行的专项行动,分析专项行动痛点难点,并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专项行动落实见效。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根据专项行动要求,结合“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以及常态化扫黑除恶等工作,对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全覆盖,切实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三)对“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领导班子建设不够坚强有力,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方面

  (29)针对“职责不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县委政法委《三定方案》列入支委会和委务会学习议题,党员干部对党支部工作职责和单位工作职责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和认识。二是调整领导班子分工。重新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列席人员不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2024年以来,没有出现列席人员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三是落实责任。2024年以来召开的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均围绕服务中心、队伍建设、党员管理、意识形态等工作进行研究,没有出现支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情况。

  (30)针对“民主决策能力弱化,内控制度不科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集中学习。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组织召开集中学习会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深刻理解《若干规定》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于2024年3月从严从实召开了市委提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将不适用的《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机关工作规则(试行)》废除,重新建立《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和《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业务制度》,对县委政法委的“三重一大”事项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三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自印发制度以来,县委政法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内务管理和采购,政法委的内务管理和采购工作更加规范。

  (31)针对“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规章制度纳入委务会学习议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决策执行流程等重要内容,准确把握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精神、精髓要义、指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水平,校正思想偏差。二是明确决策流程。明确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定,先由其他班子成员充分表达意见,最后由“一把手”作末位表态发言。三是提高工作标准。明确了委务会会议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工作人员通过笔记、录音等方式对领导班子讨论发言、讨论过程、表决情况以及形成的决议等内容进行详细、真实地记录,“一把手”定期检查委务会会议记录本,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正意见。四是在委务会上研究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充分总结2023年的工作亮点和存在的问题,同时对2024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2024年政法工作的顺利推进指明了方向。

  (32)针对“执行党内生活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下称《准则》)列入第十三次委务会议学习议题,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准则》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增强党员干部组织纪律观念和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二是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根据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程序步骤,有序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市委提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准备工作,扎实开展学习研讨、谈心谈话、自我剖析等规定动作。会上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批评多建议少,杜绝了老好人思想,真正让组织生活成为出出汗、红红脸,发现不足、促进提高的平台。会后形成了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按整改方案逐步进行整改。同时严格按照县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召开县委政法委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方面

  (33)针对“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程序不够规范”选拔任用干部有关材料资料提请县委组织部复核,由县委组织部对有关干部的选拔任用结果予以确认。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安排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部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同时要求其积极参加县委组织部人事业务培训,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并邀请县委组织人事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指导,进一步提高了组织人事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明确了选人用人各个环节,使选人用人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四是进行提醒谈话。通过对相关责任人员的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督促指导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在干部提拔或职级晋升后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备案。

  (34)针对“业务不熟,职责不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安排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部负责组织人事工作,不随意、频繁变动组织人事干部。二是加强学习培训。选派负责组织人事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委组织部人事业务培训,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并邀请县委组织人事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指导,进一步提高了组织人事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35)针对“对文书档案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县委组织人事部门工作沟通,安排负责组织人事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组织人事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能力。二是查漏补缺,对近年来干部人事文书档案进行了复核,及时更正错误文书材料,并提交县公务员局。三是制定印发《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对县委政法委干部选拔任用等人事文书档案进行了规范。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防“对文书档案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再次发生。

  3.在“党建业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36)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提升。积极派员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2024年新丰县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县委组织部举办的“组工讲坛”共2次,进一步提升了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对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的入党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核,及时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补齐了决议、公示图片、思想汇报等相关材料,确保入党资料信息完整。

  (37)针对“党费的收缴和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党费校核。根据县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完成了县委政法委党员党费校核基数工作并报县直机关工委审核通过。二是做好党费收缴。定期向党员收取党费并做好台账记录,目前已收取了1-6月份的党费并统一将党费上缴至县直机关工委党费专户,并做好了公示工作。三是做好慰问工作。将困难党员慰问工作列入支委会研究事项,并做好摸底调查,通过支委会研究决定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名单,完善慰问经费使用手续并收集整理好相关佐证材料,确保慰问经费落到实处。

  (四)对“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38)针对“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支部活动不正常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好组织生活。2024年以来,召开党员大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集中学习会2次、上党课2次,党员下社区活动3次,并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确保了组织学习生活正常开展。

  (39)针对“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公车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维修、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安排专人管理公务用车,规范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单、公务用车维修审批单,着力提升公务用车监督管理能力,确保公务用车调度、维保管理合理合规合法,同时健全了公车管理相关台账资料。2024年单位公务用车调度、维修保养等均按规定执行。

  三、坚持不懈,巩固整改实效,推动政法工作开创新局面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市委提级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在强化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推进新丰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纵深推进从严管党治警

  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不懈地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有力举措,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主要任务,定期研究及报告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述职、年终考核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成效

  坚持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坚持做到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并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逐步建立健全政法系统有关管理配套制度。在今后工作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推动政法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同时,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扎紧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制度笼子,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推动政法工作环境廉洁清正健康。

  (三)持续抓好队伍建设,深入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指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政法委统筹协调作用和委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力,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坚持开展政治轮训,规范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政法干警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做到抓早抓小,加强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丰、法治新丰。

   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