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河道采砂活动,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做到科学、有序、可持续的开采利用河道内的砂石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韶关市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报告》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度河道河砂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河砂可采计划公告如下:
一、规模以上河流河砂禁采区
新丰江新丰县段(禁采区覆盖新丰江全规划河段,河长约77.45公里)全河段为河砂禁采区。
二、其它主要河流河砂禁采区
以下河流及其支流均划定为2025年度河砂禁采区:
周陂水新丰县段(何金峒至庙背,河长约7.7公里);
黄河水新丰县段(下窿至大洞,河长约4.2公里);
梅坑河(梅坑镇石榴花至合水口大桥,河长约28.3公里);
双良河(河树坪至碧水龙庭,河长约26.4公里);
朱峒河(板岭村下坪至江南中路滨江花园,河长约21.9公里);
羌坑河(雪峒村李斗山至秀坑村中心小学,河长约25.9公里);
鱼梁水(猴子栋至板岭小学,河长约18.9公里);
层坑河(茶坪至许屋坝,河长约31公里);
石角水(古楼岗至车田坝,河长约18.2公里);
下尖山水新丰县段(门口塅至茶园坪,河长约7.5公里);
新坪水(大塘至秀长坪,河长约4公里);
茶坑水(小禾沙坑至下遥,河长约4.1公里);
长引水(下遥至朱屋楼,河长约14公里);
高寨水(含水至庙背,河长约8.4公里);
茶峒水(横寨至南社排,河长约3.7公里);
下黄水(南社排至雪峒林场,河长约9.3公里);
黄柏河(船底窝至小正,河长约6.7公里);
白沙水韶关段(遥田镇大窝至遥田镇径口,河长约22公里);
汶罗河韶关段(上天堂至珠高堂,河长约35.9公里);
腊溪河韶关段(和尚寺至二渡水,河长约11公里);
青塘水韶关段(清河峒至回龙镇井下,河长约32公里);
立溪水韶关段(文义至朱峒,河长约10.8公里);
杨梅水韶关段(角坑至平坑,河长约2.2公里);
林石河韶关段(大水坑至京竹田,河长约8.4公里);
大席河韶关段(马头镇禾石坑至新丰江水口,河长约14.8公里);
矮陂河韶关段(文义至留洞,河长约9.5公里);
增江韶关段(长塘至牛屎坪,河长约4.3公里)。
三、河砂可采区
2025年度我县河道暂无河砂可采区。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条,可采区以外的河段为禁采区。
四、河砂开采计划
2025年度我县河道暂未有列入河砂开采计划河段。
五、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疏浚清淤作业
如因河流综合治理等具有清障疏浚需求的,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河道采砂许可或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的疏浚方案为准。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桥梁禁止采砂范围进行疏浚清淤的,还需征求环境保护、自然保区、桥梁主管部门的同意,否则同样禁止采挖河道砂石作业。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新丰县水务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