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沙田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我镇2024年9月23日发布了《2024年新丰县沙田镇人民政府招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现因工作需要,对原招聘条件进行了修改,以下为修改后的招聘条件及岗位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无任何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3.报考年龄18-40周岁(1983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3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需要参与24小时应急轮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建议男性;
4.有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执行力强;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C1及以上驾照、退役军人、有乡镇一线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原岗位表中,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现修改为“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新丰县沙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