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年7月16日)的相关要求,现进行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
项目概要: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梅坑镇和沙田镇境内,上水库位于工程区东南部的梅坑镇上河洞村,下水库位于沙田镇龙潭村。上水库属东江流域,所在水系为新丰江一级支流黄柏河;下水库属北江流域,所在水系为滃江四级支流洋塘水,上、下水库坝址直线距离约4km。
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正常蓄水位706.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死水位680.0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95.0m,死水位265.0m。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共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MW 的机组。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洞室群、地面开关站及场内永久交通道路等部分组成。
本工程属一等大(1)型工程,上、下水库大坝、泄水建筑物、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地面开关站等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永久性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
二、建设项目污染情况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三废一噪”等污染以及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均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管理措施予以减缓,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不会对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构成破坏。运行期主要的影响是初期蓄水对下游河道水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下泄一定的水量可以保证下游河道生态用水和其他用水的需求。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污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加强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和施工管理,降低施工活动扬尘和噪声影响。施工结束后,对各类施工迹地实施陆生生态修复措施,工程占地范围内的保护植物进行迁移保护。蓄水期和运行期下水库下泄生态流量,以维护河流生态系统。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使工程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大程度的减缓,使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自然与社会环境可承受的限度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工程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电站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Y0vIdEcW6Nm-EUNZQjYWQ?pwd=e6s8(提取码:e6s8)。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Y0vIdEcW6Nm-EUNZQjYWQ?pwd=e6s8(提取码:e6s8)。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韶关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丰县沙田镇岭下北路30号101室
联系人:殷工 联系邮箱:jkyzsyx@163.com
(二)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38356981 联系邮箱:1624718001@qq.com 传真:020-38356725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韶关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