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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面试事项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4-09-18 16:52:43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经对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详见附件)。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4年9月24日16:00。

  (二)面试地点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一楼(新丰县黄陂路18号)。

  (三)面试形式

  采取全封闭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面试成绩的合格标准为60分,未达合格标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的招聘环节。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于考试当日15:30前到达指定考场候考报到,15:40开始封闭抽签。15:30未能进入候考室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二)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进入候考室后,将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交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离场时领回。考试前要在候考室等候,不准擅自离开候考室。

  (三)工作人员组织考生进行抽签,确定考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考试顺序进行考试,并佩戴考试序号牌进入考室,进入考室后不得自报姓名和准考证号,只得报抽签号。

  (四)考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考试室考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的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五)在考试中,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任何资料,不得携带任何录音设备(包括MP3、MP4),严禁在面试过程中吸烟。

  (六)在面试考室内回答问题时应使用普通话,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考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考试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考试规定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九)参加考试人员如不遵守上述纪律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成绩。

  (十)考务联系电话:0751-2287672。

  附件: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