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新丰县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资格审核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4-09-06 17:00:38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新丰县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公告》,县人社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已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测评,得出排名顺序,现将量化测评分数公布,详见附件。

  请进入面试人员将报名纸质材料交至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地址: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 1 楼零工市场专区窗口),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9月13日上午9:00-12:00,提前或逾期提交无效。

  报名材料如下,材料请按顺序叠放后提交:

  1.《韶关市2024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本人签名);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贴于报名表处);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根据自身情况相应提供);

  5.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特困人员求助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就业创业证》(需提供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有标注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的复印件)。

  6.其他量化测评标准的佐证材料(中共党员提供党支部证明或党员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件(如《低保证》等)有定期审核要求的,需记载最近一次审核记录或有效审核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附件:量化测评得分统计表.xlsx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