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职能划转的公示
根据《新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市县机构改革落实情况验收评估的部署安排,现将本单位职能划转情况公示如下:
一、划入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职责;
二、划入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协调政府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指导推进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等职责;
三、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职责;
四、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标准规范落实等职责。
有关职能划入后, 新丰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新丰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辖区内数字广东、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
新丰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