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中介服务和电子政务平台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电子政务平台收费不规范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类型
1、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
2、对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
3、技术性服务费用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不得转移到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并收费。
4、电子政务平台应免费向企业和社会开放,不得利用电子政务平台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并收费。
5、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需引入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电子认证服务经营或收取费用,不得以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要求企业或个人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
6、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和办理有关业务,不得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
二、征集方式及有关要求
采取集中征集方式,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有关问题线索信息请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电子政务平台收费不规范问题线索征集表》填写并发送至邮箱:xfzwglg@163.com。对征集到的有效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汇总整理,并及时转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
问题线索提供者不得以虚假事实,或者伪造证明材料等不当行为。对实名提供问题线索的,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丰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