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丰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新丰县实验小学(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校前路1号)。
三、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纪律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遵守以下纪律:
1.考生必须于面试当日早上7:5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候考室报到,8:00开始封闭抽签。7:50未能进入候考室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请考生认真细读《考生面试流程图及面试须知》(附件2)。
2.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试成绩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在 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考察、审批
1.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3.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在 网公示。
附件:
新丰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