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公示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的规定,新丰县财政局决定就《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举行听证会。经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我局共确定11名听证会参加人员,其中听证代表11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
二、听证地点
韶关市新丰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行政单位代表:李常划(发改局)、李星(交通运输局)、夏修宝(水务局)、李展杰(代建局)、罗元冠(住建局)
企事业单位代表:梁小剑(公路发展总公司)、潘伟强(县交旅投公司)、周情(丰投公司)、李牡芬(县市政)
人大代表:冯玉管(建筑工程公司)
政协委员代表:叶必辉(县文广旅体局)
特此公告。
新丰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