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新丰县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名单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粤价[2010]102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我局将召开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9点在新丰县住建管理局会议室举行。
二、本次听证会听证方案要点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方式改为采用“水消费量系数法”的计费方式征收。
三、听证会参加人共25人,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消费者代表:罗红娟、潘洁琼、陈嘉慧、罗红珍
吕小蛙、谢丽思、张丽明、罗祥达、伍时修、谭伍成;
(二)县人大代表:曾燕明,县政协委员:潘凯华;
(三)县律师代表:李海华;
(四)有关部门代表:刘云梅、潘慧韬、陈利洪、吕智鹏、谭睿琳、潘周义、曾念、周如武、林小灵、季运星、温炳霖;
(五)经营者代表:丘志铉;
四、听证会听证人
新丰县发改局叶远航、潘靖、赖锦红、曾柏燕4位同志为此次听证会听证人。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我县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问题建言献策。
联系人:曾柏燕,电话:2253195
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