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 评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29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修正)》(财政部令第81号)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21修订)》(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9号)、《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韶府办发函〔2021〕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综合各单位意见及组织专家论证后完成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编制工作,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4日。
联系人:李春颜
电话及传真:0751-2296468
地址:韶关市新丰县新龙大道2号
邮编:5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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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doc
新丰县财政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