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新丰县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方案听证会名单等事项的公告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群众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建管理局联合召开新丰县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方案听证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4月6日上午9点在新丰县住建管理局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共26人,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消费者代表:蓝扬辉、陈植喜、陈子河、罗常娥、罗斯华、陈易、张小峰、李秀斌、卢继林、朱素萍、陈昌平;
(二)县人大代表:曾燕明,县政协委员:潘凯华;
(三)县律师代表:李海华;
(四)有关部门代表:潘剑锋、许丰珍、李海华、陈宇、陈小洁、潘周义、黄艳、赖小兵、谭睿琳、罗观湖、陈周心、
潘英治;
(五)经营者代表:潘光包;
三、听证会听证人
新丰县发改局叶远航、潘靖、赖锦红、曾柏燕4位同志为此次听证会听证人。
联系人:曾柏燕,潘靖 电话:2253195
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