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2023年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招聘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3-09-06 16:40:26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因工作需要,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2名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购买服务人员2人,主要工作职责:从事日常行政执法工作(户外工作较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思想觉悟高,无任何违法犯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18-35周岁(1988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基层一线执法、工作强度较大,需值夜班,适合男性;

  4、有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工作细致、严谨;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C1及以上驾照、退役军人、有乡镇一线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9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301室),联系电话:0751-2383222,联系人:李莹。

  3、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见附件1),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5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4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3)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如退役军人证、C1及以上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上级党委证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诚信报名、诚信面试。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和成绩,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筛选,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对未携带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等现象。

  (七)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八)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其他特殊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三、工资待遇

  参照我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梅坑镇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镇党委研究决定。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