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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丰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3-06-12 11:57:38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2023年新丰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具体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新丰县卫生健康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26号)。

  三、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面试要求

  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纪律

  1.考生必须于面试当日早上8:0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候考室报到,8:10开始封闭抽签。8:00未能进入候考室按时报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请考生认真细读《考生面试流程及面试须知》(附件2)。

  2.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并在 网公示。

  七、体检、考察、审批

  1.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3.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在 网公示。 

  八、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各位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考生面试流程图及面试须知.doc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