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新府办〔2023〕6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含市属)各有关单位:
《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已经县政府十六届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和《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韶府办发函〔2022〕163号)要求贯彻执行。
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