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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暨公开选聘教师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3-04-26 17:52:59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新丰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新丰县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公开招聘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公开选聘考生维度评价合格,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新丰县实验小学(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校前路1号)。

  三、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面试要求

  参加公开招聘的考生,面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公开选聘的考生,面试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纪律

  参加面试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1.考生必须于面试当日早上7:50前,公开招聘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公开选聘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候考室报到,8:00开始封闭抽签。7:50未能进入候考室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请考生认真细读《考生面试流程图及面试须知》(附件2)。

  2.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试成绩

  全部考试结束后,公开招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公开选聘则按维度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维度评价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同一选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按人才评价维度表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人才评价维度表得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在 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考察、审批

  1.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3.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在 网公示。 

  八、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各位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附件1:新丰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分组情况.xls

  附件2:考生面试流程图及面试须知.doc

  新丰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