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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2022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18 09:21:36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新丰县2022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量化测评得出的排名顺序,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按招聘人数1:3(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情况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2年10月27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

  三、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疫情防控承诺书》,对未携带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参加面试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1.考生必须于面试当日早上7:20前凭本人身份证及《疫情防控承诺书》到指定考场候考室报到,7:30开始封闭抽签。7:20分未能进入候考室按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请考生认真细读《考生面试流程图及面试须知》(附件5)。

  2.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六、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考生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 公众信息网公示。

  五、体检、考察、审批

  1.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3.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请参加考试考生认真研读并熟知《面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的相关要求,按照个人健康申报流程(附件3)在考前7天内连续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并签订好《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并于考试当天交工作人员。

  本次面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服从、配合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安排。

  参加面试人员,凭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阴性证明,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参加面试。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0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

  5.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6.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7.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8.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七、其他事项

  如遇疫情防控需要,需调整面试相关事宜的,则另行安排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附件1:新丰县2022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面试名单.xlsx

  附件2:面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3:个人健康申报流程.doc

  附件4: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附件5:考生面试流程图及面试须知.doc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