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新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新人社联〔2019〕21号)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两个加分项目不能同时享受。
1.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即2019年9月4日至2022年9月4日期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①第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②《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2.签订合同之日起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即2021年9月4日前签订社会购买合同,在县委编办已备案且目前仍在岗),需提供:①第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②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③新丰县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增员报告单。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将加分材料扫描PDF格式并压缩打包(文件命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笔试加分材料)于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发送至新丰县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邮箱xinfengrcb@126.com,考生邮件发送成功后请致电县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确保邮件已成功接收(电话:0751-2255506),截止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4日下午17:3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