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新丰县丰城街道办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三)符合《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的通知》条件要求;
(四)要求新丰县丰城街道城镇居民户口;
(五)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和常用办公软件操作;
(六)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职大专),身心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8日至2004年9月27日期间出生)。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机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9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本人直接到新丰县丰城街道办事处6楼党建工作办公室报名(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丰城大道东8号)。联系人:温小梨,联系电话:0751-6921067。
应聘人员如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报名的,凭委托书(附件3,自行下载,须本人签名,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携带完整报名材料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应聘者报名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招聘报名表(附件1);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鉴定;
(4)党员身份证明;
(5)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征信报告。
(二)线下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机试三部分,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当天需要携带《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符合防疫相关要求方可进入考场,需提前半个小时到达考场,开考后半个小时不允许再进入考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机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机试对象,机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是对应聘者计算机熟悉程度和常用办公软件操作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4.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机试成绩按4︰4:2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机试成绩×2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拟录用人员需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政治审查等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照社区工作者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招聘公告及有关信息在新丰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eebrin.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由于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在参加笔试、面试时须如实填写并打印《承诺书》携带至考场。
(二)参加考试必须提供24小时内在新丰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通信行程卡及《承诺书》参加考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以及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四)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附件:
附件1.2022年新丰县丰城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新丰县丰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