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下半年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考生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体检人员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22年9月29日当日上午7:35前到达 广场罗马柱处集中,届时请携带好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个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及体检费(400元),空腹前往。逾期不到者,当自动放弃处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三、体检纪律: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佩戴在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允许考生亲友陪同或尾随影响体检秩序。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四、复检。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新丰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其他事项: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熟悉体检事项。请考生阅读本公告后,于2022年9月28日下午16:30时前将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回复新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办(电话回复:0751-2251041),确认已获悉体检通知。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建议考生近期不要外出及参加聚集性大型活动。
六、体检防疫指南
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安全,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参加体检当天将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3)交体检工作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健康申报流程(附件4)在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记,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体检。排队等待扫码时,每位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能扎堆聚集。
不得参加体检情形: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东省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
4.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附件:
附件1:2022下半年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