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韶关考区新丰县事业单位资格审核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经研究,划定新丰县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审核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8月23日-24日(上午8:30-11:50,下午2:30-5:20)。
(二)资格审核地点: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按《公告》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资格审核前,请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通知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所需提供的资料
考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考生从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仅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报考教师岗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须凭对应学科、学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乙以上)等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核,并签订承诺书(附件3),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相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四、资格审核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一)资格审核的内容。资格审核将严格按照《公告》及报考指南规定执行,重点审核考生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特别对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要加强审核。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核要求。
1.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时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对象。无法联系或逾期未能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2.按照招聘公告报考限定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按照《报考指南》的第4点范围内,在资格审核时须签订承诺书(附件4)。
3.在加分项目显示有加分的,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报考人员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
5.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考生应遵循诚信报考的原则,如面试、考察等后续阶段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资格审核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参加资格审核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服从、配合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安排。
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凭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参加资格审核。省外来韶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审核。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审核:
(一)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
(二)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三)未按照广东防疫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其他地区的人员。
(四)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省外来韶人员。
六、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招聘面试的相关通知将在 门户网站进行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及考察、体检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入围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考生近期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疑问请咨询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51-2257368。
附件:
附件2:新丰县事业单位资格审核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ls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