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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梅坑镇梅中村北侧地块规划条件申请》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7 16:56:43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2022年3月,新丰县自然资源局启动了《新丰县梅坑镇梅坑镇梅中村北侧地块规划条件申请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现规划条件方案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条件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地块位于新丰县梅坑镇梅中村北部,具体为韶新高速梅南服务区西南面。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6714平方米。

  二、功能定位

  为推进新丰县家禽养殖业发展,拟在梅坑镇建设集生态养殖、物流配送于一体的规模化、标准化家禽养殖基地。将有利于带动新丰县经济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助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范围内总用地面积6735平方米,其二类工业用地中6714平方米,道路交通用地21平方米。

  四、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不新增规划道路,在现状道路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道路红线宽度6米,采用一块板形式。

  五、地块指标控制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兼容性

 地块面积(㎡)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停车位(个)

  配套设施

  MZ-01

  M2

  M1、A1、W、U

  6714

  ≥2

  ≤20%

  ≤60%,≥30%

  24

  按0.3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建

  公厕、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站

  公示起止日期为2022年4月28日至5月8日

  在公告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对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进一步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定点公示场所:新丰县梅坑镇政府政务公开栏、项目现场

  网上公示:新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系统

  反馈意见受理单位: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赖祝英      电话:2382803    

  函件接受: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xfmk2021@163.com   


  附件1、用地规划申请图

  附件2、土地利用规划图

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