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胡匡政同志符合报考职位聘用条件,拟聘用为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6日
联系电话:0751-2254478
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2年 4 月 2 日
序号
考生姓名
性别
成绩
体检结果
备注
1
胡匡政
男
87.20分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