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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招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2-03-28 15:56:27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现将面试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另行通知。

  三、体检安排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自公告之日起,做好自我隔离和健康记录,体检当天请携带好身份证、个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及体检费(400元左右,具体以医院收费为准),按规定时间空腹前往。逾期不到者,当自动放弃处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体检纪律

  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允许考生亲友陪同或尾随影响体检秩序。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复检

  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供销社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其他事项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熟悉体检事项。并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以通知体检事项。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县供销社电话:0751-2254478。

  七、考生体检防疫指南

  根据广东省《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同时,在体检当天将填写好的《健康调查登记表》(附件2,需签名)交给工作人员。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所有考生在进入体检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体检当天止粤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参照《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规定不得进入体检现场。

  附件:

  附件1.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招聘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xlsx

  附件2.体检注意事项及体检须知.docx

  附件3.健康调查登记表.xls

    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