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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09 15:32:55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因工作需要,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供销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综合股工作人员1名,主要工作职责:负责供销社文电、会务、信息、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协助系统内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廉政建设,普法教育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18至35周岁(即1986年12月31日至2004年9月26日期间出生)。

  5.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6.持有汽车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9日至3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4号),联系电话:0751-2254478,联系人:谭志凡

  (二)报名材料

  1.《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

  2.本人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1张粘贴在上交报名表上)。

  4.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中共党员需提供本人党员手册或所在党支部证明。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及资格条件审查

  (一)维度评分

  根据维度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二)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及岗位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县供销社负责。

  2.按照招聘需求和考生条件,结合《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招聘工作人员评价维度表》(附件2)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筛选,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根据维度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面试

  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维度评分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人数1:6以内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选名单确定。

  面试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时间拟定在3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

  本次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维度评分×20%+面试成绩×80%。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等现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工资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与拟招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我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面试事项由县供销社受理,联系电话0751-2254478。

  (二)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若录用人员在一年内辞职,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视情况由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者经体检、政审和公示后依次递补。


  


  附件1  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 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招聘工作人员维度评价表.xlsx

  新丰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