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并公布新丰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评审组审定并向社会公示,现批准《沙田鹅醋钵》(传统技艺)代表性传承人朱强明等5位同志为新丰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予公布。
附:新丰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新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