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2021年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新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建设标准的通知》(新农〔2011〕40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考评认定工作的通知》(新农〔2021〕26号)文件精神,新丰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2021年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了评定工作。经现场考察、资料评审及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拟认定新丰县云岭高山花卉专业合作社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1年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2月9日到2月15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咨询电话:0751-2295702
投诉监督电话:0751-2266705
附件:2021年拟认定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新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9日
附件:
2021年拟认定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1.新丰县云岭高山花卉专业合作社
2.新丰县明艺德种养专业合作社
3.新丰县遥田镇秋桂柑桔专业合作社
4.新丰县融长引合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5.新丰县杨杨有机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