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根据新丰县畜牧业产业基础、动物防疫工作需要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全社会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一批。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新丰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0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勉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3日至2004年1月13日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4.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一是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比如单位证明);二是具有大中专以上畜牧兽医相关学历人员;三是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 3 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或从业 3 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提供相关证明,比如单位证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况。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13日—1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3.现场报名地址:新丰县丰城大道西80号农业农村局人事股。联系人:卢美群,电话号码:0751-2266720
4.注意事项:现场报名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在<37.3℃的方能进入现场,体温≥37.3℃的,不得进入现场。
(二)招聘资料
1.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
2.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五、工资待遇
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工作任务、工作量实际情况,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含五险一金、管理费)。
六、其他事项
1.面试:对报名都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2.体检:按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名单。
3.政审: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等现象。
4.公示: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用:公示期满后,无其他特殊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特此公告
新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