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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2-01-10 16:35:17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2021年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考生体检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体检安排: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上午7:30前到达新丰县人民医院门口,届时请携带好身份证、个人近期小一寸证件照一张及体检费(400元,具体须再核实),空腹前往。逾期不到者,当自动放弃处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纪律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允许考生亲友陪同或尾随影响体检秩序。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三、复检。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马头镇人民政府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其他事项: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熟悉体检事项。请考生阅读本公告后,于1月11日下午16:00前将本人姓名和报考单位回复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党建办(电话回复:13531459286),确认已获悉体检通知。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

  附件:

  附件1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考生体检须知.doc

  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