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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8 09:11:31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需对新丰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向公众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态度和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主要结论

  规划名称:《新丰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2020-2035)》。

  规划范围:规划区位于韶关市新丰县回龙镇,以稀土材料、建筑材料作为重点发展产业,打造稀土和建材产业集聚地,共包含4个地块,分别为稀土片区、华夏陶瓷片区、环保建材片区、新型建材片区。其中,地块一稀土片区位于回龙镇回龙村以西,紧靠省道347公路,占地23.86公顷;地块二华夏陶瓷片区位于回龙镇来石村,占地170.28公顷;地块三环保建材片区位于回龙镇新村,占地41.91公顷;地块四新型建材片区位于回龙镇来石村黄门塘,占地22.06公顷。

  规划年限:近期2020-2027年,远期2028-2035年。

  规划目标:总体发展目标是抢抓大湾区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的机遇,依托区位优势、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主动对接珠三角转型升级的新供给、新功能,打造以新材料等现代高科技术产业和稀土、建材等优势传统产业为主导,商贸、物流为配套的产业体系。

  规划定位: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三角新型工业转移基地,粤北科技创新平台。

  评价结论:新丰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内容符合区域主体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符合国家、省、市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区域“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分析表明,从环境角度看,新丰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发展目标、规模、布局具有环境合理性。产业园位于主体功能区位中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在园区废水集中处理、适度控制园区人口和产业用地规模、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及加强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的前提下,预测表明产业园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新丰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本)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目前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简本),为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居民更好的了解本规划,特发布此公告,欢迎广大居民向本规划实施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前往: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查阅纸字版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下载如下:

  附件1:新丰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网址://www.seebrin.com)。

  (三)规划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1-2263248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群英路18号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整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规划有什么意见和看法,【附件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址://www.seebrin.com)

  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提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采取电话方式进行沟通,提交意见表的公众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新丰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简本.pdf

  附件2  新丰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公众参与表.rar

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