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黄磜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综合行政执法队3名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综合行政执法队3名社会购买服务人员,从事基层一线行政执法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81年12月23日至2003年12月22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从事基层一线行政执法工作,需夜间执法,适合男性;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形式
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3日至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报名截止时间至12月30日下午5:30。
(三)报名地点
新丰县黄磜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2421588,联系人:李素质。
(四)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见附件1),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有工作经验者需提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所有证件现场报名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请报考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筛选,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最高按1:5的比例择优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
(六)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对未携带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等现象。
(九)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十)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其他特殊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三、工资待遇
参照我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
面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若录用人员在一年内辞职,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视情况由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者经体检、政审和公示后依次递补。
新丰县黄磜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