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丰县妇联红枫家庭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潘橦同志符合报考职位聘用条件,拟聘用为新丰县妇联红枫家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新丰县妇联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2日
联系电话:0751-2253473
新丰县妇女联合会
2021年11月8日
序号
考生姓名
性别
成绩
体检结果
备注
1
潘橦
女
67.134分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