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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丰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笔试成绩加分申报的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1-10-14 17:04:25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新丰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新丰县2021年团县委招聘政府雇员公告》、《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新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新人社联〔2019〕21号)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两个加分项目不能同时享受。

  1.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即2018年8月3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①第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②《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2.签订合同之日起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即2020年8月31日前签订社会购买合同),需提供:①第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②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③社会购买人员在职证明。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带齐资料于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新丰县人社局8楼811室进行申报,截止申报时间2021年10月20日下午17:00,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考生,责任自负。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联系电话:0751-2255506。

  附件:新丰县社会购买人员在职证明.docx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4日